江门市委、市政府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近年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良法促法治,全力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建设。
法治的进步集中反映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我市2018年度和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连续排名全省第五,保持优秀;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排名全省第二、第三。法治项目成果如雨后春笋,商事改革制度领跑全国,“多证合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阳光政府”等品牌改革落地开花,法治土壤不断厚植加深、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善。
紧握法治建设指挥棒
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一直以来,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法治江门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法治江门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在全省率先出台《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若干意见》,率先举办县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现场评议活动,述职评议工作得到省的肯定。严格落实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努力健全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涉及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问题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均由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江门紧紧抓好“双区驱动”的机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主动、更开放的姿态参与到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中来。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持续革新审批制度,推进政府权力“瘦身”,着力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名单,成为全省5个城市(项目)之一。这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史上第一个“国字号”荣誉,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注册便利度提升,改革的红利使得我市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的增长。2015年改革前,江门市场主体总量为25.8万户,2020年总数达57.57万户,数量翻了一番,大大地激活了地方经济发展活力。
近年来,我市聚焦城市治理现代化,把城市治理的课题深刻融入立法体系中,通过《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立法,《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制定,《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修订,从不同层面为城市治理提供法律依据。我市聚集城市历史文化,出台《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让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的保护有了重要抓手。城市治理立法体系越来越完善,激发城市治理的效能与活力。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正式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近年来,我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牵住法治政府建设的“牛鼻子”,在行政执法监督上下大功夫,积极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成为全省试点城市。在省司法厅大力支持和无间断的指导下,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县、镇三级全覆盖,成为全省上线应用“两平台”单位数最多和应用效果最好的地市,中央电视台对此进行了采访。
近年来,我市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搭建区域发展政策体系。组建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江门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提升决策民主科学合法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出台《江门市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力度,及时推动银湖湾滨海新区加快发展、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等政策相继落地,助力搭建区域发展政策体系。在环境保护领域执法领域,江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得到国家部委的肯定,并在全国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要求。我市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发全国首创的立审执衔接系统,诉讼案件材料移送时间从50天缩短至35天。出台“套路贷”案件法律适用相关指导意见,率先在全省实现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空白的消除。持续推动行政复议庭审,出台《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行政复议文书的规定》。加强府院联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推进我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建立败诉案件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副市长郑晓毅于2020年12月17日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着眼侨乡人民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系统化、智能化建设,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网络平台全面启动、语音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互联互通。将区块链、电子证照融入公证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立健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人民调解室全进驻各市(区)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室主动对接同级信访部门。推动各市(区)建立特色涉侨纠纷调解室,相继成立了创继、志锋等个人品牌调解室和旅游、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019年,全市九类涉恶案件数下降9.8%,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数下降37.4%,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名列全省第三,2018和2019年司法工作满意度评价排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
法润民心,德安天下!江门市将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摸清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尽快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同时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努力成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为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奋斗!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孟庆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