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以后,侯某龙通过网络散布虚假兼职信息诱骗女性,以核实身份为由骗取被害人的证件照片、住址等个人信息,随后以使用被害人证件进行网贷威胁、强迫被害人自拍敏感照片,再以公布上述敏感照片为由迫使被害人自拍不雅视频。经核实,2020年5月24日至6月4日,侯某龙使用上述手法持续施压,逼迫15岁的被害人自拍身体敏感部位的照片、不雅视频10余次。同年10月,开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侯某龙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侯某龙有期徒刑3年3个月。
开平市检察院于2020年6月接到案件相关线索,经审查发现涉案人侯某龙的行为已涉嫌强制猥亵罪,遂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认为网络远程猥亵是新型犯罪,对嫌疑人是否构成猥亵犯罪仍存在争议。开平市检察院认为上述理由不成立,于同年7月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该案系网络犯罪,且犯罪实施地为外省,取证难度较大,在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开平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使证据搜集工作能够快速、全面开展。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保护被害人的隐私,杜绝相关照片、视频流出。
检察官表示,网络“隔空”猥亵是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不法分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打着“个性交友”“兼职招募”等幌子,通过网络软件,以诱骗、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未成年人拍摄、传送不雅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虽未直接与未成年人进行身体接触,但已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与传统方式相比,以网络为媒介的“隔空”猥亵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广的特点。(朱仑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