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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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政部门积极落实兜底保障工作
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近年来,鹤山市民政局不断推进、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助力鹤山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文/见习记者/张舜同

    持续推进底线民生补助提标

    据了解,近年来,鹤山市民政局应保尽保,持续推进底线民生补助提标工程,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其中,在推进精准扶贫方面,鹤山市民政局积极实施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发挥低保线的兜底作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20年,鹤山市共有38户53人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条件,鹤山市民政局将其单独纳入低保救助。

    在落实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方面,2020年,鹤山市城乡最低生活标准由每人85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截至2020年12月,鹤山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909户3168人,城镇、农村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为924元、880元。据统计,2020年,鹤山市共发放低保金3311.98万元。

    在做实特困人员供养方面,2020年,鹤山市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由每人1360元/月提高到1440元/月。据统计,2020年,鹤山市共发放特困供养金1308.6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鹤山市共有特困供养对象809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达60.87%,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签约率达100%,累计发放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58.17万元。

    此外,2020年,鹤山市孤儿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1990元/月提高到2200元/月,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1240元/月提高到1800元/月。2020年,鹤山市共发放供养金74.88万元。

    在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方面,2020年,鹤山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165元/月提高至175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220元/月提高至235元/月。2020年,鹤山市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354.56万元。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近年来,鹤山市民政局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鼓励并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脱贫攻坚,让兜底保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据了解,2020年,鹤山市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资助条件的贫困户共69户。鹤山市民政局动员并引导鹤山市慈善会等社会组织及有关部门,为符合危房改造资助条件的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2020年,共修缮房屋28户,重建危房41户,发放危房改造资助资金153万元。

    “新房子里有厕所,还有厨房,我们再也不用去外面上厕所,再也不用在寒风中洗澡。十分感谢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对我们的帮助。”鹤山危房改造受益者芳姨笑着告诉记者。

    此外,近年来,鹤山市民政局还积极动员并引导鹤山市慈善会等社会组织持续做好助学帮扶工作,为困难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据悉,2020年,鹤山市慈善会共安排助学金780800元,帮助学生450人。

    “在鹤山市民政局、鹤山市慈善会的帮助下,我们一家的经济负担得到减轻,我也顺利完成了学业。我将积极努力,回馈社会对我们一家的帮助。”鹤山市慈善会助学金的受惠者小萍表示。

    鹤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持续推进、落实困难群众“吃穿两不愁”基本生活保障,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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