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关爱儿童听力健康
关爱“兵妈妈”
学习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业务
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打击禁渔期 违法捕捞作业
温暖舒适 偶有阳光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社区人员接受培训
学习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业务

    江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张舜同) 3月9日,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联合举办鹤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培训会议。

    会议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回答各社区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据悉,今年2月,沙坪街道义学社区人民一巷17号楼电梯加装工程正式完工并交付使用,该工程为鹤山市首例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程。据了解,鹤山市政府于2020年6月1日出台《鹤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办法》,明确鹤山旧楼加装电梯补助标准: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每台增设电梯补助10万元;六层及六层半住宅每台增设电梯补助9万元;五层及五层半住宅每台增设电梯补助7万元;四层及四层半住宅每台增设电梯补助5万元。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办本次培训,旨在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的政府服务前移,增强社区工作人员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的熟悉度,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3上一篇  下一篇4  
 
 
Copyright©2003-2006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0507909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