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4下一版  
习近平同古巴领导人互致信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中国共产党组织 处理规定(试行)》
通“江”达“海” 掀开合作新篇章
今年我市将推动 38个老旧小区改造
百年荣光守初心 砥砺奋进新征程
雷霆亮剑
市民可通过电话 或网上预约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 年 3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中国共产党组织 处理规定(试行)》

扫码看全文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3上一篇  下一篇4  
 
 
Copyright©2003-2006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0507909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