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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三个对接”做好“首创”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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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1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 促进条例》立法座谈会召开
做到“三个对接”做好“首创”立法

    江门日报讯 (记者/梁佳欣 通讯员/何中林) 4月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易中强主持召开《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座谈会,就如何做好条例起草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市领导钟军参加会议。

    为做好该项立法工作,去年6月,我市委托中山大学法学院开展了条例立法前评估。经评估认为,该项立法必要、可行。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列为本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目前处于立法调研起草阶段。

    座谈会上,市文广旅体局及条例起草团队介绍了条例草案稿起草情况,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府办、市侨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就条例起草思路发言,相关专家学者对条例草案稿提出了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该条例既要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又要立足江门侨文化,属于国内“首创”,任务重,难度大,起草阶段必须做好充分调研和论证。

    易中强强调,该项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侨务工作、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好新时代“侨文章”;要进一步完善好“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做好条例起草工作。

    易中强强调,做好“首创”立法,要做到“三个对接”。一是要全面对接国家战略,心怀“国之大者”,通过立法促进海内外华侨华人交流合作,讲好“中国故事”;二是要对接省委、市委中心工作,提升华侨华人交流合作水平;三是要对接好新时代侨胞需求,引导广大侨胞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全面展现江门在“一国两制”实践中的担当作为,促进江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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