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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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月30日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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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4月30日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4月20日起医保服务将暂停办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在中央网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医疗保障信息化更是关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成效和医疗保障事业的长远发展,是实现医疗保障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保局高位谋划部署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第一时间启动并全力推进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规划,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成并在全国运营后,将实现医疗保障信息的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彻底解决各地之间标准不统一、数据不互认、区域分割封闭、孤岛现象突出等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智能、更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广东省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第一批上线省份,自2020年起分批组织全省各地市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我市是第三批上线地市,定于2021年4月30日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由于原医保信息系统停止运行,上线切换期间,将暂停办理全市医疗保障(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相关业务。

    暂停医疗保障服务将持续多久?暂停期间哪些业务将受到影响?医保个人账户可否正常使用?医疗费用如何结算?针对这些市民关切问题,市医保局一一给出了解答。

    文/傅雅蓉 余恒亮

    相关链接

    我市制定上线应急预案

    全力保障参保人 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发5号文”)明确提出,统一医疗保障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这是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要求、总目标。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目标就是“统一”,要求形成全国信息化建设“一盘棋”,综合施策打造“一张网”,靶向指导凝聚“一股劲”。中发5号文中关于“建立管用高效的医疗保障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等要求的落地实施,都离不开信息平台的支撑。

    我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在今年1月出台了《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召开了江门市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启动会,对我市上线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加强组织统筹,协同各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分工,紧盯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组织准备(包括组建市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启动会,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培训、落实省技术团队现场办公环境等)、现状收集(包括收集现行医疗保障网络情况、收集组织架构人员信息、调研相关外部接口情况等)、基础设施准备(包括确定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市级网络建设方案、市级汇聚点设备安装配置调试等)、医疗保障政策适配(包括医疗保障政策收集确认、医疗保障政策参数设置、医疗保障政策适配等)、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口改造、三大目录匹配验收等阶段工作,并就我市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应急处置工作,多次协同社保、卫健、政数、税务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按日细化工作计划,成立相关工作专班,制定上线应急预案,全力保障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期间,办理医疗保障业务受到影响的,敬请广大参保人、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谅解。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医保、社保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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