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检察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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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18名工人讨回49万余元欠薪
恩平一集体一个人受邀参加省“五一”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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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助18名工人讨回49万余元欠薪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为群众排忧解难获赠锦旗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为工人追讨欠薪,工人代表赠送锦旗表示感谢。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拖欠一年多的工资终于拿到了,感谢检察官的帮助和支持!”近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成功为18名工人讨回欠薪49万余元。受助工人代表向该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履职尽责办好实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地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18名工人被恶意欠薪

    2018年,被告人张某承包恩平市某楼盘项目木工工程并聘请一帮工人进行施工。工程于2020年6月全部竣工后,张某却未将已收到的工程款项用来发放工人工资,而是将这笔钱私自挪用,并恶意拖欠18名工人工资共计65万余元。工人们多次催要工资不成,便向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人社局进行立案调查后,向张某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张某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但张某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的工资。

    案件移送到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后,得知关乎工人权益的保护,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通过审阅案卷、召开案件讨论会,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经过多次分析讨论,在详尽梳理全案材料的基础上,理清劳务关系,核实欠款证据。为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检察官还认真做好安抚工作,向工人们适当宣讲当前国家对工人欠薪问题处理的相关法律及政策,耐心为工人答疑解惑。

    “法理情”结合

    找到解决问题突破口

    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张某以其所承包的木工工程项目亏损为由,拒不支付18名工人劳动报酬达65万余元,经人社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检察官认为,拖欠工人工资的案件涉及民生问题,对于此类案件不能只是简单的“一诉了之”,起诉并不是目的,尽快帮助工人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才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如果只是简单机械地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18名工人的工资可能无法在短期内及时发放到位,工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效果还不理想。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张某本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多次以该木工工程工期拖得太久导致项目工程亏损为由拒绝支付工人的工资。检察官从法理情各个角度出发,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和思想教育,向张某阐述相关法律制度,告知其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以及积极支付欠薪可以获得从宽处罚的政策,最终使得张某转变了态度,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筹借资金。

    多番走访协调

    成功帮工人讨回工资

    为了帮助工人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检察官多次联系人社局、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主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详细审查代发工资明细表、工资发放表等证据材料,核实每名工人被拖欠工资的数额。

    在对案卷进行细心审查和梳理后,检察官注意到一个细节,该案中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张某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且尚欠张某部分工程款未支付。通过走访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确认了该公司有垫付工资的能力后,检察官多次与该公司的负责人、财会人员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其能承担起社会责任,先行垫付18名工人的工资。经过检察官的多番协调,该公司最终同意垫付18名工人的工资。目前,18名工人已经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共计49万余元。被告人张某也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态度较好,得到了从宽处理。

    把“我为群众办实事”

    延伸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

    “这面锦旗承载的不仅是工人兄弟对我们检察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也是对我们以后工作的一种激励和鼓舞。群众事,无小事。确保工人辛苦所得的工资不受损失,依法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是实实在在的民生事。惩罚犯罪不是最终目的,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才是我们的追求。”该案承办检察官说。他表示,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从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出发,想方设法解决“讨薪难”的问题,让遭遇欠薪困扰的工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公正,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切实难题,充分展现“以人为本”的司法情怀。

    正当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恩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满怀高昂饱满的为民情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延伸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了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分别进企业保障民营经济、进社区开展禁毒和扫黑除恶宣传、进村庄开展文物保护、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进单位开展法律监督走访等,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和意见建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文/胡伟杰 刘露 卢舒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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