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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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被堵路上,那就这样走
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
外地小伙来到江门丢了身份证后流浪
抓实抓好民生“关键小事”
家庭义务承担多 女方获经济补偿
心系百姓办实事 公证服务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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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蓬江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仑 通讯员/黄燕珊)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并就一宗制作、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洗发水案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发了首份《检察建议书》。

    近日,蓬江区检察院以胡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陈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二人批准逮捕。胡某等人在蓬江区某出租屋内制作大量假冒知名品牌的洗发水,销售给陈某。陈某将假冒知名品牌洗发水销售给某商行等商家,冒牌洗发水流向蓬江、江海、鹤山、开平及佛山市顺德区等地的超市商场,涉案销售金额高达百万元。

    在《检察建议书》中,蓬江区检察院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查扣涉案侵权商品,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城乡接合部中小型商场的检查监管,严厉打击销售知识产权侵权商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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