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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役军人获司法救助金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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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
一退役军人获司法救助金20.6万元

    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雨溪 通讯员/蔡金容) “感谢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同志,司法救助帮了我的大忙,我会用好救助金,好好照顾儿子。”近日,在参加完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和江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召开的公开听证会后,退役军人黄某廉感激地说。

    事情的源头要追溯到2020年5月24日的一起刑事案件,黄某廉22岁的儿子黄某斌遭遇抢劫,导致脑缺血缺氧性损伤,对语言指令无反应,重度智能减退,四肢瘫痪,日常生活完全依赖他人照顾,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伤残程度达二级伤残。

    黄某斌自受伤以来治疗费用已达30多万元,目前仍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现在每月康复费用至少需要1.7万元,至今未获得任何赔偿。黄某廉由于需要在医院照顾儿子,只能辞职,没有了工作收入,其妻子每月工资不足1800元,全家面临生活困难、医疗困难。黄某廉说:“儿子出事后,我爱人急得10来天都睡不着觉,我也是急白了头,我们的独生子才20岁出头,就遭此横祸,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

    江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认为黄某廉父子属于国家司法救助对象范围,且属于重点救助的军属人员,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协调区人民检察院加快司法救助审批流程,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上下联动,开通“绿色通道”,共同协助该名退役军人维护合法权益,经调查取证、召开听证会等环节,最终为黄某廉一家申请到了20.6万元司法救助金。黄某廉激动地表示一定会坚强面对未来,好好照顾儿子,将来报答社会。

    今年以来,江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司法救助协作关系以来,更以实现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工作经常化、规模化、规范化为工作目标,对内加大军人军属司法救助线索的发现和移送力度,对外积极沟通民政、妇联、医院、法援等职能单位,探索多元救助,突出救急救难,做到救助程序规范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佳化,为困难家庭群众雪中送炭,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军属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打造江海特色的“法律拥军”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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