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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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十大专项行动”加强基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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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3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贯彻落实省委新一轮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
深化“十大专项行动”加强基层党建

    日前,我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深化市委基层党建“十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2021—2023年,我市将分别以“完善组织体系开启新征程”“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实施市委基层党建“十大专项行动”,分别是:深化政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深化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深化党建促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深化锻造过硬队伍专项行动、深化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专项行动、深化先锋模范示范带动专项行动、深化“红色+”党建品牌擦亮专项行动、深化基层基础保障专项行动、深化新兴领域党建扩面提质专项行动、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要不断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使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

    江门日报记者/黎禹君 赵可义 通讯员/江组轩

    夯基础

    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化新兴领域党建扩面提质,深化基层基础保障,是做好基层党建的重要基石,有利于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方案》提出,实施深化政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江门市“政治能力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巩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广泛进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教育;依托教育教学资源,强化党员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建设。

    党的执政根基在农村、在基层。在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专项行动方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村级组织体系,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健全村规民约、农村党员群众积分管理制度和乡村法治建设、文明村镇创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为抓手,提升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水平;要深化城市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街道社区治理格局,提升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效能。

    《方案》还提出,要深化新兴领域党建扩面提质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党建扩面提质。

    在深化基层基础保障专项行动方面,要强化人财物保障,落实市委有关组织、人力保障要求,加强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深入实施“亿元保障计划”,健全市县镇三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机制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等。

    重引领

    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党建引领是一切工作的基石。特别是在基层农村,坚持党的领导是乡村振兴的关键。

    《方案》提出,实施深化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高质量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要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强化乡村振兴工作推进落实的若干措施》,强化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镇级党委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龙头作用。大力实施“人才下乡、干部返乡、能人回乡”计划,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到2022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建立完善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机制,健全从市县两级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制度。

    此外,根据《方案》部署,要实施深化党建促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坚持绿色发展,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构建有利于生态发展的“三区并进”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

    强队伍

    锻造全面过硬的基层干部队伍

    任何事业要想做得好,关键还是在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关乎执政党的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基层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好坏关系到能否做好基层工作、打好党的执政基石。

    《方案》提出,要深化锻造过硬队伍专项行动,重点是要深化“头雁”培育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和“头雁”轮训培训制度,抓好镇(街)党(工)委书记任期培训、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县级年度轮训、村(社区)党员镇(街)党校年度轮训。

    在持续优化村级干部队伍方面,要深化“双培工程”(把村干部培养为大学生和把大学生培养为村干部),健全村(居)民小组长队伍管理制度,提高党员村(居)民小组长比例,优化提升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总结推广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选村(社区)“两委”班子的试点经验,拓展外来人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

    在建强镇(街)干部队伍方面,《方案》提出,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抓好2021年镇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镇(街)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工)委书记,不断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积极招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镇(街)工作,加强镇(街)干部教育培训。

    在推进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增强县级组织部门、镇(街)抓基层党建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副书记、组织委员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定出台“两新”党建指导员工作制度,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及基础薄弱、工作难开展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力度。加强党建研究机构和智库队伍建设。

    谋创新

    守正创新让党建品牌“亮起来”

    基层党建工作千头万绪,要取得真正实效,既需要“守正”,更需要“创新”。《方案》提出,要深化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专项行动、深化先锋模范示范带动专项行动和深化“红色+”党建品牌擦亮专项行动。

    其中,在深化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专项行动方面,重点是要深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建立健全涵盖组织设置、生活、运行、管理、监督等制度体系。要持续拓展农村、城市基层党建,开展农村党建“整镇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镇创建活动,推动“强镇带村、强村带组”。健全市、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体系,抓好“广东城市基层党建20条”和江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实施“整区提升、示范引领”行动,推动示范点在破解城市基层党建体制机制难题上先行先试。要加强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重点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要创建国企党建“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等。

    在深化先锋模范示范带动专项行动方面,《方案》提出,要深化南粤党员先锋工程,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大学生及“两新”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强化优秀人才政治吸纳。拓宽农村发展党员渠道,适时全面推开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引导其主动亮身份,接受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双重教育管理。加强各级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推进基层一线岗位党员佩戴党徽,结合职业特点发挥带头作用。

    在深化“红色+”党建品牌擦亮专项行动方面,《方案》提出,做强“红色枣工”党建宣传品牌,充分用好新媒体传播便捷、可读性强的优势特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通俗化。用好“红色印记”教育阵地,持续推进红色教育基地、“红色村”建设改造,摄制出版一批本土红色教育教材,打造一批精品红色线路。提升“红色家园”服务阵地,深化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化功能化建设,精心打造基层党建“10分钟服务圈”。深化“红色指数”考核体系,优化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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