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侨都·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经营养殖“竹虫”违法
“双打”业务骨干“充电”
我市开展燃气管道泄漏应急演练
市消委会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徜徉深邃眼底 追逐光明视界
江门市菜篮子报价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篇4  
2022 年 7 月 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自然资源局:红棕象甲、竹象、东亚飞蝗都是害虫
经营养殖“竹虫”违法

红棕象甲为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梁佳欣 通讯员/张昌凤) 近期,有热心市民发现疑似我市的个别企业、个人通过抖音平台发布经营养殖“竹虫”的短视频。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经营养殖“竹虫”、东亚飞蝗,以及在林间随意丢弃这些昆虫的行为,可能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害。此类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被严厉禁止的。

    据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站调查,抖音平台有关视频中的“竹虫”实为红棕象甲和竹象,有的视频标题标注在江门,但实际地址是在外省。我们常说的“竹虫”其实是竹象的幼虫,因其富含蛋白质受到食客追捧,近年来甚至衍生出专门养殖竹虫的企业。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竹象是危险性有害生物,也是竹类主要害虫之一。其鼻子能插进坚硬的竹子中,吸食竹子的汁液,导致竹子生长不良、节间缩短、拦腰折断,对竹林危害巨大。红棕象甲为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又名棕榈象、椰子甲虫,是一种外来高危性检疫害虫,主要危害椰子、油棕等棕榈科植物及甘蔗等。

    同时,在有关视频中出现的东亚飞蝗也是国家林草局公告(2013 年第4号)的危险性有害生物,对农林业生产和森林资源的危害性极大,随意饲养、丢弃此类有害生物易导致重大生物灾害,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总体生物安全。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去年施行的生物安全法有关规定,防控重大动植物疫情属于生物安全防范范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生物安全。养殖和丢弃红棕象甲、竹象、东亚飞蝗等林业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可能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害,违反了生物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负责人表示,市自然资源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竹虫”养殖的排查清理和劝导工作,妥善处置危险性有害生物。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拒绝参与相关的经营养殖活动,拒绝食用“野味”,见到相关违法情形请积极联系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守护江门的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下一篇4  
 
 
Copyright©2003-2006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0507909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