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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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之城”尽显温暖底色
开平全力抢收守牢农户“粮袋子”
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高温炎热 雷雨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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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7 月 1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三届开平市政府质量奖开始接受申报
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江门日报讯 (记者/敖转优) 记者7月11日从开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第三届开平市政府质量奖已开始接受申报,申报时间至8月5日止。据悉,开平市政府质量奖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开平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据介绍,开平市设置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本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不超过2家,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企业不超过3家。

    开平市政府质量奖主要授予在开平市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竞争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值得注意的是,申报开平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在近2年国家或省、市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近2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较大以上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为引导、激励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开平市设立市政府质量奖并成功开展了两届评选,通过落实奖项评选、公开表彰、发放奖励资金等措施,鼓励辖区企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真正树立起向质量要效益的良好意识,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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