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金融
上一版3  4下一版  
引金融“活水” 育文明新风
金融消费者享有受教育权
筑牢金融“防火墙”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 年 7 月 1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融消费者享有受教育权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其中包含受教育权。什么是受教育权?本期,在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的指导下,江门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给大家讲解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之受教育权。

    什么是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享有获得有关金融消费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现实中,由于金融消费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加上金融消费者因自身的知识和能力局限,使得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往往无法真正理解其中的风险、含义和收益,主要依赖产品的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解释说明。

    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具体表现是指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过程当中,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也是金融机构承担适当性义务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消费过程中,虽然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但金融消费者是否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投资活动的性质以及风险?是否可以在此基础上自主作出决定?使金融消费者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投资活动的性质以及风险是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这就需要金融机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告知金融消费者金融产品、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侵犯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的

    表现有哪些?

    一是金融机构在其服务场所对于金融消费者的咨询,没有予以正确解释。某银行客户需要办理某项金融业务,但是缺乏对办理流程及要求的了解,向银行工作人员咨询时,工作人员拒绝为其讲解业务流程,致使金融消费者未能通过合法途径顺利办理银行金融业务,甚至导致金融消费者被不法分子诈骗而面临财产损失。

    二是金融机构没有积极组织金融知识的普及活动。如金融机构在长期经营活动中,缺乏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意识,没有积极组织金融知识的普及活动,没有主动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的认知能力及风险防范能力。

    金融消费者

    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受教育权?

    一是在日常生活中认真关注各类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对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组织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应予以更多关注并主动学习,了解目前的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学习如何正确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升对金融产品服务的认知、辨别能力,增强防范金融风险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在具体金融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咨询所遇见问题。如果发现自己有不懂、不清楚的地方,不要轻信他人而委托他人代办,应自行联系正规挂牌金融机构并通过该金融机构规范场所渠道进行办理,避免因为购买不规范的金融产品或是接受不合规的金融服务而造成损失。

    三是当金融消费者发现自身受教育权遭受侵害时,应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金融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江门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解决纠纷,或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相关诉求。

    (陈倩婷 吴冬婷 刘丽红)

3上一篇  下一篇4  
 
 
Copyright©2003-2006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0507909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