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陈蔓霆) 近日,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委托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该局登记的企业开展年报及即时信息抽查审计,委托时间自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据介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公示信息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场所使用证明、股权资料、社保资料等相关材料;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抽查过程中如有疑问的,企业可向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咨询,咨询电话:3167840、316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