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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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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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守护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

    你了解过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吗?你知道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吗?本期,在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的指导下,江门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带大家认识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

    什么是受尊重权?

    受尊重权是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我们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理解受尊重权在金融消费活动中的含义。

    案例一:张先生是一名盲人按摩师兼按摩店老板,拥有稳定的收入,并且资信状况良好,某天到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却以张先生是盲人为由拒绝为其办理业务。本案例中,该名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对张先生的歧视性差别对待行为,导致张先生无法享受与正常人同等的人格尊重和交易便利,侵犯了张先生在金融消费活动中的受尊重权。

    案例二:某银行举行贵金属展销会,王大爷办理完存款业务后,饶有兴趣在展销区驻足观看,对其中一个贵金属展品很感兴趣,不断地向银行工作人员张某询问该展品的相关信息,张某见王大爷衣着朴素,质疑其购买能力,且出言嘲讽。王大爷认为银行工作人员张某没有做到尊重客户,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提出投诉。本案例中,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做到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了王大爷在金融消费活动中的受尊重权,因此王大爷有权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如何保护

    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

    那么,在金融消费活动中,金融机构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指出:“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金融机构在服务客户时应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使用歧视性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表述。金融机构内部应该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树立“公平对待每一位客户”的理念,努力做好与金融消费者的沟通交流,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活动中又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受尊重权呢?首先,金融消费者需要充分了解自己享有的合法权益,增强风险责任意识;其次,当金融消费者发现自己的受尊重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调解及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倩婷 周慧莹 吴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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