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吴倩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16届残奥会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关单位记功等奖励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日前发布,包括江门籍运动员陈健新、熊桂艳在内的24名运动员,被广东省人民政府给予个人记功奖励。
《通报》称,在第16届残奥会上,广东省运动员发扬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备战参赛带来的严峻挑战,勇于超越、奋勇争先,共获得8枚金牌、17枚银牌、3枚铜牌,充分展现了广东省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良好形象,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国家和广东省赢得了荣誉,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广东省参加第16届残奥会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关单位给予记功等奖励。
其中,给予获得第一至第三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记功奖励;给予获得第四至第六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嘉奖奖励;给予获得第七、第八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通报表扬;给予在备战本届残奥会中承担国家队及省队集训任务、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记功奖励。
江门市参加第16届残奥会的运动员陈健新、熊桂艳均在个人记功名单内。陈健新先后在男子T1—2级公路自行车个人计时赛和男子T1—2级公路自行车大组赛中勇夺桂冠、斩获双金;熊桂艳则在乒乓球女子TT9级单打赛以及女子TT9—10级团体赛中摘得一银一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