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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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科技投入破解高空抛物“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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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9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科技投入破解高空抛物“取证难”

    一个鸡蛋、一枚铁钉、一颗弹珠……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小物件如果从高空抛下,很容易变成伤人利器,严重时甚至可以致人死亡。高空抛物,长久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社会上关于严惩高空抛物行为的呼声一直很高。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被纳入刑事范畴,从此,高空抛物有了刑法规制,回应了社会关切。

    高空抛物行为被列入刑事案件范畴后,对公民的法律约束力显著增强,但仍然无法完全杜绝高空抛物行为。据媒体报道,在江门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中搜索“高空抛物”,可以发现今年以来与高空抛物相关的投诉有近百条。当然,高空抛物现象并不只在江门发生,今年5月31日,家住青岛市的67岁老人步行至一处写字楼时,被一包“从天而降”的A3复印纸砸中,不幸身亡;今年7月12日,西安一小区楼上掉下一把菜刀……

    笔者认为,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众对高空抛物的危害认识仍然不深。尤其是小朋友,他们可能无法理解,自己手中不到一两重的玩具“从天而降”后可能会成为“凶器”,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随手一扔”可能会让人身受重伤乃至死亡。二是社会公众对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仍不甚了解。“高空抛物”入刑至今已经1年多了,但目前仍有不少群众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甚了解,并没有意识到高空抛物既关乎道德,又关乎法律。三是高空抛物取证较难。这一直是高空抛物案件的痛点,“状告全楼业主”“排查全楼住户DNA”等充分印证了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无奈。正因为如此,不少人对高空抛物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其行为“哪有那么巧”伤害到人、“哪有那么巧”被人发现。

    笔者认为,保护群众“头顶上安全”,法律的刚性规定固然能起到明显的警示作用,但相较于司法事后追责定罪,事前的预防同样值得重视。

    一方面,我们应该针对“高空抛物的危害”“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这方面,我们可以参考“醉驾入刑”相关宣传经验,主动在电梯间、小区出入口等居民必经之处设置醒目标识,并创作诸如“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等宣传语,引导社会大众重视高空抛物的危害。同时,针对目前不少高空抛物行为是“孩子乱抛”这一实际情况,学校尤其是幼儿园应该加强孩子关于高空抛物危害方面的教育。学校可以开展一些小实验,让孩子深刻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从而减少孩子高空抛物的行为。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加大科技投入,破解高空抛物“取证难”的问题。这方面,位于新会枢纽新城的博富名苑已经进行了尝试,该小区在每栋住宅楼下安装了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自动捕捉并抓拍。我市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借鉴其经验,主动参与高空抛物治理,通过科技赋能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来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夕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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