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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化妆品产业“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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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9 月 2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出台化妆品产业“13条”
以本土企业为主导立标准树标杆

    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陈蔓霆) 近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提出优化创新和发展环境,以本土企业为主导,建立完善化妆品行业标准,树立行业发展新标杆,集中优质资源建设一批规模化、绿色化、现代化企业。

    《若干措施》从鼓励守正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江门品牌、强化技术支撑、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规范市场秩序等六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举措。

    鼓励守正创新方面,提出要支持化妆品创新发展、鼓励化妆品创新研发、鼓励生产智能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优化综合服务体系、提供融资帮扶,并指出实行化妆品生产许可一站式办理,做到“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化妆品生产许可新办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事项、补发、注销当日即办。延续的企业实施许可承诺制,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培育江门品牌方面,提出将助力打造美妆产业集聚中心、支持企业质量创新,并以我市龙头企业为引领,实施扶龙头、聚总部、促孵化战略,加快推动我市化妆品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步伐,扩大江门制造和江门品质影响力;建立品牌孵化基地,鼓励支持企业对产品品牌进行专业培育。

    强化技术支撑方面,提出将构建高水平全链条的化妆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化妆品应急处置机制。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方面,提出要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并鼓励化妆品经营企业加入“双承诺单位”。

    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提出将深化信用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并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和分类监管,推进普通化妆品备案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备案与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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