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陆沿任)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活跃家电消费市场,持续促进消费,我市于10月—11月开展2022年江门市“以旧换新”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
本次专项活动按比例向消费者给予补贴,全面促进热水器、电视机等八大类家电消费。对向回收单位提供废旧家电并购买支持范围内的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按新购置家电商品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价税合计”一栏为准)的10%给予补贴,每件家电商品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按身份证号为准)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那么,申请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该如何申报?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向回收单位提供废旧家电,取得《废旧家电回收证明》,并向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家电销售单位购买支持范围内的新家电个人消费者,可申请补贴。废旧家电和购买的新家电可以是热水器、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八大类家电范围内任一种类。
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除需要取得《废旧家电回收证明》外,还需要拍摄一张废旧家电照片作为凭证,另外还需要拿到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准备好这些资料后,消费者可以登录“江惠通”平台,点击“个人登录”,通过粤省事人脸识别注册登录,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并填写资金补贴备案表,由消费者本人确认信息无误、勾选申领声明后,即可一键完成申报提交。
江门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本次专项活动的申请期截至2022年11月30日,补贴总额限定为4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市民可通过“江惠通”申请界面查看补贴额度剩余情况。此外,报废旧家电的证明人信息、购置新家电的发票信息以及申报人必须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