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早晨,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份很有意义的礼物——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信中,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梁某的女儿讲述了近年来一家人的艰难处境,感谢检察院雪中送炭,他们以后将积极乐观面对生活。
文/图 胡伟杰 李智宏
梁怡慧 刘露
妻子发生交通事故
一家人陷入困境
梁某与妻子冯某育有一子一女,一家四口原本过着普通而又幸福的生活。几年前,梁某突然查出癌症,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打击,治病慢慢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冯某承担起家庭生活的重担,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十多个小时,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女儿从妈妈的身上学会了坚强,不仅在学业上更加努力,平时还帮妈妈照顾爸爸、教育弟弟。
就在一家人努力面对生活的时候,今年7月,一起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这个家庭彻底陷入了困境:冯某在这场交通事故中不幸去世。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由于肇事司机属酒后驾车,机动车商业保险不予理赔,肇事司机本人又无赔偿能力,导致梁某一家无法拿到赔偿。
失去了顶梁柱的梁某一家生活陷入了困境。“发生这件事后,家里的嬉闹声再也没有了。”女儿这样描述事故发生后,一家人的悲伤与绝望。
国家司法救助为他们带来希望
这起案件迅速引起了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的关注,该院积极开展帮扶行动。一方面,深入调查询问,确认受害人冯某一家是低保户,丈夫梁某患有癌症,已失去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且长期需要接受治疗。事故发生时,家庭中的一子一女均面临秋招升学,一家人看病、读书、生活等支出非常大。受害人去世后,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面临巨大困难,同时,案发后也未得到过其他单位的国家司法救助,属于检察机关应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另一方面,检察院主动告知梁某一家如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积极协助他们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其时正值暑假,即将升学的子女能否如期入学也成了梁某面临的一大问题,国家司法救助成为他们走出困境的第一步。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找准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结合点,主动提请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在秋季开学前加急完成救助核查认定工作。
为避免“给钱了事”的简单化做法,两级检察机关采取“一次发放+多次补足”的形式,由恩平市检察院一次性发放救助金3.8万余元,同时,江门市检察院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分期发放救助金3万元。
此外,恩平市人民检察院还与梁某子女即将就读的院校取得联系,帮助他们申请困难学生补助等,确保他们如期上学,帮助一家人的生活尽快回归正常。
检察院支持起诉帮助依法维权
上述交通事故发生在肇事车辆的保险期内,肇事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承保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梁某一家人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对主张相关民事赔偿的法律程序不了解,属于诉讼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
就此,检察官向梁某一家介绍了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告知他们困难群体因文化程度低、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能独立通过行使诉讼权利来维护,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将通过依法支持起诉的方式向法院申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检察官的协助下,梁某一家向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民事支持起诉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并决定支持起诉。
“本案是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案件,考虑到梁某一家原本家庭条件比较差,又遇到交通事故,综合考虑后,我院决定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承办检察官介绍。目前,该案正依法办理中。
检察官温情回访延伸为民情怀
近日,检察官通过电话回访梁某,了解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近况、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等。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的贴心帮助,犹如黑暗中的一抹光,为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带来希望。女儿在感谢信中一再表达感激之情,表示将和弟弟好好读书、努力成才,争取早日为社会作贡献。同时,在生活中,将牢记母亲生前的叮嘱,努力做到乐于助人、以礼待人,将社会的善意传递下去。“检察关怀暖人心,司法救助送温情。”锦旗上,写有梁某一家真挚的谢意。
这是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累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31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2.9万元。
为帮助梁某一家人渡过难关,恩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其向致害方主张赔偿款,让申请人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通过“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全流程办案模式,依法为困难群体“撑腰”。
接下来,该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支持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探索建立“依法救助、及时救助、联合救助、多元救助”办案模式,做到国家司法救助有法度、有速度、有广度、有力度,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