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侨都·财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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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分级处置主体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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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保监会划分财产保险灾害事故等级
明确分级处置主体和责任

    江门日报讯 (记者/傅雅蓉) 为进一步提升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切实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功能,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简称《办法》)。

    据悉,《办法》共6章23条,包括总则、组织领导、财产保险灾害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置措施、预防及宣传、支持及保障、附则。《办法》明确了财产保险灾害事故的含义和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的工作原则,要求应当按照坚持统筹指挥协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标准统一、坚持属地处置管理、坚持分级响应联动的原则开展工作。

    《办法》对财产保险灾害事故等级进行划分,并明确各级灾害事故的统筹应对主体和工作措施。具体将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按照事件性质、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3个等级,对应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分别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统筹启动响应、开展应对处置并适时终止响应。

    《办法》中明确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和财险公司应当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地震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各财险公司应当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以及新闻宣传管理。同时,要求中国银保信、上海保交所应当为全国范围开展保单信息排查提供支持,保险业协会应当发挥自律协调作用并制定行业灾害事故处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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