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记者从鹤山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鹤山市积极推进“护薪众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保证金项目(以下简称,“护薪众保”项目),项目成员企业缴存“护薪众保”保证金的专项账户资金已达500万元,助力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支工作。
江门日报记者 张舜同
通讯员 邓启芬
减轻企业资金链负担
实现“保支”和“利企”双赢
据了解,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人工资问题,鹤山市实行工资保证金分类缴存办法,即相关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前,需以该项目施工合同的总价为基准,缴纳不定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相关专户(每个项目缴纳资金上限为500万元)。按照该办法的相关要求,如企业同时承接多个项目,容易出现流动资金被占用、资金沉淀的情况,加重企业资金链负担。
“企业资金链紧张是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鹤山市人社局大力推进‘护薪众保’项目,积极推动同行业企业之间的互帮互助,以‘众保’做好保支工作,切实筑牢农民工工资保障网。”鹤山市人社局副局长黄泽中表示。
去年,鹤山市人社局联合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在江门市首创“护薪众保”项目,鼓励诚信守法、未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情况的建筑业企业加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鹤山建筑业发展。
据悉,相关部门单位在鹤山农商银行设立“护薪众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保证金(以下简称,“护薪众保”保证金),设立专项账户,邀请鹤山市信誉良好的建筑行业企业自主参加“护薪众保”项目。加入该项目的企业需签订相关协议,并以存入上述专项账户的资金为限额,相互之间形成连带担保责任,以保障各成员企业在鹤山市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
诚信是企业的立足之本。为进一步优化鹤山营商环境,提高建筑业企业竞争力,鹤山市人社局进一步深化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其中,成功加入“护薪众保”项目的企业,可免于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减轻建筑行业企业资金压力。
搭建资金拨付“直达通道”
筑牢农民工工资保障网
为了使“护薪众保”保证金切实地保障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鹤山市人社局还搭建了资金拨付“直达通道”,即,“护薪众保”项目成员企业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且逾期未及时发放时,鹤山市人社局将开启资金拨付“直达通道”,由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通知银行第一时间将相应金额划拨到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或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上。同时,为确保“护薪众保”保证金账户资金足额储备,在“护薪众保”项目成员企业发生拖欠工资情况而导致账户余额减少时,由其他成员企业代为补齐。
“为确保项目有效运作,我们还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相关企业要符合在鹤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3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且具备建筑业建筑施工总承包等级资质、相关证照齐全等要求。”黄泽中介绍。截至目前,已有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本地建筑业企业加入该项目,另有1家建筑业企业正在办理申请加入该项目的审批手续。
“据‘护薪众保’项目成员企业反映,该项目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做好保支工作的自律性,促使企业不断规范、细化用人管理工作相关细则及要求。同时,‘护薪众保’保证金也为相关企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兜底性保障。得益于此,鹤山建筑业获得了良好口碑。去年以来,鹤山建筑业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明显减少,越来越多的外来工来鹤就业,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鹤山市建筑行业商会相关负责人冯伟洪表示。
接下来,鹤山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护薪众保”项目的监督,同时,邀请更多信誉优良的施工企业加入该项目。此外,积极探索融资优惠、招投标评定分、评优评先等方面的激励量化举措,用实际行动筑牢保障农民工工资“防护墙”,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