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傅雅蓉) 12月13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定2021—2022年度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共认定1758家商会为2021—2022年度全国“四好”商会。其中,我市的江门市江西商会、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江门市湖北商会、江门市新生代企业家商会、江门市福建商会、江门市环市商会、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商会等七家商会上榜。
通报指出,各地工商联组织按照全国工商联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以“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加强对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四好”商会。希望“四好”商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商会建设水平,争创中国特色一流商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