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朱斐倩) “你好,是鹤山法院执行局吗?新会公安已成功查控到你局布控的执行人吴某……”江门鹤山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挂掉电话后,立马赶往公安机关办理交接手续,把吴某带回法院。在强制执行的高压震慑下,吴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后悔一直躲避法院的强制执行,迅速将款项付清了结此案。
今年以来,江门中院进一步加强和江门市公安局的沟通协作,建立查人扣车工作机制,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加强查人扣车工作机制的通知》,创新建成“江门市公安·法院执行协作平台”,并率先在全省实现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查人扣车信息交换、数据联通。据统计,今年江门市两级法院共布控15人、265辆汽车,已查获6人、61辆汽车,促成70余件案件执行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查人扣车机制的建立,也为跨省异地执行提供了便利。今年8月,江门中院通过查人扣车机制高效协助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执行局扣押涉案车辆,有效兑现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