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侨都·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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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交警提醒此后将禁止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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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2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白色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12月31日到期
江门交警提醒此后将禁止上路行驶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张胜军) 昨日,记者从江门交警了解到,根据江门市电动自行车使用规定,白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之后,上白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在市区各街道的非机动车道上,经常能看到一些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挂着白底黑字号牌。仔细观察会发现,部分号牌上有一圆圈,圈中写有一个“临”字,下面统一标明,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原来,在江门推行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前,当时市面上销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因安全性能较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等,无法获取3C认证。

    “去年3月18日,江门市正式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注册登记规定,并对当时不符合新(旧)国标,以及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临时牌证。”江门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没有3C认证的车存在着使用非原装或不合格的蓄电池、电路材料易老化、车速限值可能超过时速25公里等问题。

    “对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我们对其发放白色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群众领取临时牌证上路,过渡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江门交警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在全市54万多辆电动自行车当中,目前有17万多辆未获取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取得了临时号牌,2022年12月31日之后,这些白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再上路,市交警部门建议持有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应尽快办理车辆注销报废手续。

    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如何报废?江门交警同样做出了相关说明。

    “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向具有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交售电动自行车,填写《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之后由回收拆解企业负责审查申请表、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业务委托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江门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符合规定的,由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原件和号牌等资料,并出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电动自行车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电动自行车资料移交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车管所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登记业务。

    “目前,全市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即将达到使用期限,车主一旦骑行上路将面临交警处罚。建议车主尽快办理车辆注销报废手续。”江门交警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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