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柳仙
某日,就餐于一农家乐,点了几个招牌菜后,老板娘热情地问我们:“要不要来一笼蒸番薯,吃点粗粮好啊!”
番薯,我小时候是吃怕了的。于是,我笑了笑,拒绝了她的推荐。点完菜后,我转入后厨,瞥见一垛番薯。一两左右的小个番薯随意地堆在墙角,足有两三百斤,堆成了一座小山。如果这座山更大一点或者再小一点,那就不会有以下的联想了,可偏偏它恰好就是这么大小的一垛。
这么大小的一垛番薯,曾经堆在我家老屋墙角,充满着我整个的童年。那时候的我天天早餐、午餐都是吃番薯,无可抗拒,仅可以挑选番薯的颜色——吃厌了红色就换紫色或黄色。我撅着嘴,经常要流下委屈的泪水。
可怕的是,每年的秋冬,那个番薯垛就会出现在墙角。父母从地里刨出番薯,把已经干枯的藤蔓削下来,送去牛栏给牛做夜草。然后,一担担番薯被挑回家,堆在墙角。一夜北风,让番薯的表面干燥,番薯变得极耐储存。这一垛番薯直到吃完最后一根,也不会因为失去水分而变成干柴。到了来年夏天,早造番薯可以收获之前,吃不完的去年的晚造番薯就会腐烂或长出长长的新芽。这就是大自然的奇妙之处——新的番薯来了,旧的番薯可以放心撤场,完成自己作为粮食的使命。
番薯从传入中国那一刻起,便与“慈悲”二字不可分开。郭沫若先生曾专门作诗赞颂传播番薯的英雄:“挟入藤篮试密航,归来闽海勤耕植。”
据清《金薯传习录》记载,明万历21年(1593年),福建长乐人陈振龙先生到吕宋岛(即菲律宾)经商,发现番薯不仅产量高,而且美味可口,便想引种回国。但当地严禁带出,于是陈振龙便和儿子陈经纶多番尝试,终于巧妙地将“薯芽”绞于缆绳之内秘密带回国,在闽南地区种植成功,并在南方广为传播,造福世世代代。乾隆十四年(1749年),山东饥荒严重,陈世元先生从福建老家将番薯藤蔓带到山东,并专门带去一批家乡的种植能手。几个月之后,“秋间发掘,子母勾连,如拳如臂”,得救者众。
在父辈所经历的大饥荒年代,番薯再次担起救苦救难的重任。“六成番薯四成米”是当时老百姓梦中的饕餮大餐,如果能够吃上一个公鸡碗这么满满一碗番薯饭,那是一件超满足、超幸福的事。
番薯是这么的重要,以至它曾经有一段时间在老百姓的生活里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财富的象征。那时,老百姓的温饱还没有解决,自然也没有装扮生活的心思,但有一件事,是必须花心思的——那便是娶媳妇。当时女方家长只担心女儿嫁过去不能吃饱饭。所以,男方家为了显示自己家的粮食比较充足,总是想办法将家里的番薯垛弄高一点、大一点。但是番薯与番薯之间有缝隙,如果垫点东西在底下作弊,会被轻易识穿。不知哪个聪明的准婆婆带的头,从亲友邻居家借来几担番薯充门面,成功后,仿效者众。当然,这种手段是骗不了本村人的。
后来,我们有幸得袁隆平爷爷的杂交水稻,每一个中国人,在改革开放之后都吃上了白米饭!
番薯完成了救人的历史使命,成了粗粮。它于是改去救猪,成了猪的主食。那个时候,农村的孩子从懂事起便学会削番薯、煮猪食,然后提着齐腰高的潲水桶去喂猪。有猪便有书本,便有新衣裳,于是,再苦,孩子们也从不喊累。
“怎么他们有番薯吃,我们没有?”孩子瞥见邻桌一笼热气腾腾的番薯,顿时觉得手中的鸡腿不香了,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别人的饭桌。我只得把老板娘喊过来,“来一笼番薯。”“太好了,终于有番薯吃咯,我们不吃饭了!”孩子和她的小伙伴欢呼起来。
我默默地接过他们的饭碗,把剩下的饭粒扒拉到自己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