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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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
要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新冠病毒感染将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向世界展示中国式民主
指导企事业单位错峰休假 指导学校错峰放假开学
退热药不再“一药难求”
“杉”水相映美如画
“阳了”如何居家隔离治疗?
“阳过”就安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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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大调整!
新冠病毒感染将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新冠病毒感染将自2023年1月8日起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我国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

    国家卫生健康委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当日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方案指出,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根据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国防控工作目标将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相关新闻见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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