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电梯应当征求本幢或者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幢或者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小型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由辖区镇(街)录入项目信息。
●全市累计启动旧楼加装电梯957台,已完工投入使用611台。
□江门日报记者 张奕维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市政府日前印发了《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继2017年《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后,江门市又一次印发文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推进。
“近年来,我市持续对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加装电梯对于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和提升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都意义重大。”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断调整优化政策
小电梯,背后体现的是大民生。
2017年市住建局牵头制定《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批、建设、维护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得以有效推进。
尽管《意见》对推进江门市增设电梯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依然存在“高低层业主之间协调难”等问题,需要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明确基层政府职责,发挥基层政府部门的协调服务功能。此外,随着《民法典》实施,以及近年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推进,有关增设电梯的相关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对《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
与之前相比,《办法》进一步降低了加装门槛、简化了审批手续。
健全联动机制方面,《办法》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增设电梯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增设电梯的前期咨询、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民意协调、纠纷调解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镇(街)开展增设电梯相关工作;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管线运营单位应当就增设电梯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并支持、配合做好管线迁移改造工作。
创新办理模式方面,由镇(街)建立增设电梯管理服务窗口统一对外办理增设电梯业务,实行“一窗受理,协同办理”模式,让群众少跑路。
调整业主表决同意比例方面,《办法》规定,“增设电梯应当征求本幢或者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幢或者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降低了增设电梯业主表决同意的门槛。
提供资金分摊比例方面,增设电梯资金由业主根据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的,可以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增设、维护和养护费用的分摊:以第四层分摊系数1为基准,第一、二层分摊系数为零,第三层分摊系数为0.5,从第五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分摊系数增加0.1,即第五层分摊系数为1.1、第六层分摊系数为1.2、第七层分摊系数为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通过指引性规定,可加快居民统一意愿、达成共识的进程。
同时,《办法》明确,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小型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由辖区镇(街)录入项目信息。
《办法》也对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增设电梯由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作为申请人,负责增设电梯的前期协商、项目申报、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等工作。
“小切口”推动“大变化”
旧楼加装电梯,让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提升。
在蓬江区雅景花园6号之三,由于加装了电梯,从1楼到达8楼只需20秒。“有电梯方便很多,起码不用爬楼梯爬得那么累。”业主陈先生表示。据了解,雅景花园是我市最早启动旧楼加装电梯的小区。
近年来,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旧楼加装电梯的相应政策,我市2018年起连续将该项工作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已步入正轨,通过这一“小切口”推动老旧区改造“大变化”,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累计启动旧楼加装电梯957台,已完工投入使用611台,有效解决了老旧住宅居民上下楼难的实际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和短板,促进加装电梯工作更规范更便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