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侨都·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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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检开展首次联合救助
向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2.8万元救助金

    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黄燕珊) 近日,江门中院和蓬江区检察院开展首次法检联合救助活动,对一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联合司法救助,共同向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这是江门市法检两家探索联合司法救助先行先试之举,开创了司法救助新模式。

    2022年11月的一天下午,一名社工的一条日常信息引起了蓬江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在该名社工与一个微信好友的对话截图中,对方表示:“坚持不下去……”言语中表现出了轻生倾向。基于职业的敏感性,检察官立即向社工了解情况。

    原来,对话截图中的微信好友正是蓬江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宗案件的被害人。当时该被害人情绪有较大波动,需要进行心理治疗介入。检察官经了解发现,该名被害人生活在农村,家庭经济环境较差。经初步审查,检察官认为该名被害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当天即把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相关部门审查。

    在搜集资料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该案经过蓬江区检察院提起一审公诉,同级法院作出判决后,经过了二审审理,二审审判机关为江门中院。蓬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向江门市检察院核实原案二审裁判情况的过程中,了解到江门中院同样也开展了该案司法救助线索的核查跟进。目前,法检双方均已启动了司法救助工作,但司法救助制度是以一次救助为原则的,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帮助到被害人?到底是一方单独救助,还是法检两家联合救助呢?这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新问题。为争取实现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法检两家经研究沟通,达成了联合司法救助共识。

    蓬江区检察院是原案一审公诉机关,江门中院是原案二审审判机关,法检两家联手,凝聚了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对救助对象的关心、关怀与关爱,也让救助对象增强了对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信心,感受到加倍的温暖。近日,法检两家召开联合司法救助会议,现场向原案被害人的父亲发放了救助金,合共2.8万元。

    “原本我已被告知2022年12月底即将失业,需要重新找工作,正愁着怎么筹钱为孩子治病。法院和检察院此次的司法救助,解了我的燃眉之急,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被害人的父亲分别向江门中院和蓬江区检察院送了锦旗,以朴素的语言表达了其对法检两家最真挚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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