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陆沿任) 近日,广东交警推行六项车驾管便民利企措施。记者从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相关措施已在我市实施。
据悉,六项措施包括取消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限制;统一延长机动车号牌号码有效期、机动车检验报废期、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驾驶证注销期限;容缺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等。其中,最受市民关注的莫过于延长机动车检验报废期以及驾驶证注销期限。
根据新措施,交警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且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状态暂不调整,检验业务办理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对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此外,对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注销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在2023年3月31日前,对广东省各地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办理“期满换证”业务的,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提交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前。
“本来我的驾驶证已经注销了,如今新措施出台后,驾驶证的注销期限延长,只需办理期满换证业务即可,真的方便!”驾驶人冯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