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江消宣)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健运行。近日,江门市开平市消防救援大队成立江门首个消防事务中心,挂牌成立消防所,实施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激活基层火灾防控“神经末梢”,全面建立“防消一体”“委托执法”“监管闭环”的基层治理新机制。
据了解,开平市现有镇(街)、管委会16个、行业部门38个,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为解决消防监管工作“人少事多”的困境,开平大队积极探索设立消防安全服务机构。
2月15日,开平市委编委会发文成立开平市消防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6名,此举实现了基层消防治理新突破,优化了基层消防监管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开平大队因势利导,提请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乡镇(街道)消防所的通知》,整合应急办、执法队、专职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成立消防所。《通知》明确了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隐患排查督改流程等,形成镇街消防工作有人管、管得了的新格局。
目前,开平全市15个乡镇(街道)消防所均挂牌成立,消防所办公室均已组建完毕,人员全部配置到位并开始实体化运行,共有39名在编公务人员从事消防所工作,确保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全面覆盖,实现了市、镇两级消安委职能的有效延伸,打通了基层消防监管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消防工作部署、执行、反馈更为顺畅。
“依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开平大队将消防法律法规部分执法权委托给乡镇(街道)行使,签订委托执法协议。”开平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开展以来,全市15支基层消防“执法队”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全面履行消防执法职能,相继开展了“三小”和“三合一”场所、出租屋、自建房等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完成行政处罚17宗。委托执法对于基层消防治理成效明显,实施以来,全市“三小”和“三合一”等经营性小场所发生火灾数同比下降50%,违规住人隐患整改率超90%,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可。
下一步,开平大队将在全市镇街消防所和乡镇政府专职队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消防事务中心与消防所、专职队融合建设发展、并轨运行,将政府督导、行业部门治理、委托执法、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纳入事务中心工作内容。同时,构建“消防事务中心+消防所+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协作巡查机制,实现消防隐患治理全过程闭环,为开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