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江晓峰)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门了解到,今年1月我市空气全面大幅改善,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6位。
今年1月,我市AQI达标率100%,同比上升12.9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并列全省第一,评价空气质量的六项常规监测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且实现全面大幅改善,SO2、NO2、PM10、PM2.5、O3、CO评价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4.3%、50%、26.7%、25.0%、17.6%、33.3%。此外,2022年,我市PM2.5、PM10浓度分别降至20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PM2.5连续3年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
去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为重点,突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扎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市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年度任务,包括从严控制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强化摩托车生产、使用、拆解报废等环节全生命周期监管。在秋冬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期间,我市不断优化应急减排措施,建立“防重抢轻”工作机制,以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全力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
今年,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认真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并举,坚持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聚焦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协同控制,围绕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大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