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金融17条”出炉。2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意见》共17条,涉及对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等阶段信贷支持指引,并明确拓宽租赁住房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包括住房租赁担保债券、发展REITs等,支持租赁住房市场发展。
《意见》明确,支持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租赁住房建设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20%,贷款期限一般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同时,对于在经营阶段的租赁住房,《意见》也提出要支持发放经营性贷款,并对不同类型的住房租赁企业,给出了不同年限和额度的指引。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自有产权长期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可用于置换物业前期开发建设贷款。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金融创新手段的探索,包括创新团体批量购买的租赁住房信贷产品,即企业、事业单位批量购买存量房用作宿舍型保租房,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批量购买存量房用作保租房或商业性租赁住房长期持有经营的,商业银行可发放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这一创新信贷产品将租赁住房的机构类供给方和企业类型的租赁住房需求方进行了有机联结,可以说是住房租赁行业“中国模式”的创举。《意见》涉及金融工具全、力度大,在政策端持续强调以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居住需求的背景下,打出一套“多元化、多层次、多角度”的金融组合拳,将大大加速住房租赁公募REITs的试点落地,推动住房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租赁住房与商品房开发不同,房源筹集渠道很多,包括新开发、统租、统购和持有,既有重资产,也有轻资产和中资产。尽管租赁物业有可持续的现金流,但前期投入比较大,而且权益住房租赁的公益属性非常突出,因此迫切需要针对租赁全流程的特征,建立全方位的、体系化的、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结合的融资扶持体系。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主管庞溟: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专业化、多元化、规模化、可持续发展,从短期看,有助于提升存量资金利用效率、便利与吸引增量资金,满足租赁住房全周期、多层次合理融资需求,吸引更多类型、更大流量的长期资金与专业资本投入优质项目。从中长期看,有助于构建多层次、多主体、多渠道的房地产融资体系,为租赁住房行业、企业和项目提供更为广阔、灵活、精准、专业、成熟的融资选择,推动房地产行业与企业新发展模式的形成。
点评:2022年年初,央行、银保监会、住建部等部门发布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金融支持政策。如今,《意见》将房地产金融支持范围从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扩充至所有租赁住房,包括市场化的长租房。该项支持政策将对租赁行业形成重磅利好。此次《意见》还明确提出“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这与“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调相契合,推动以“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为代表的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建设,房地产新发展模式将越走越宽。 (傅雅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