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提取公积金付首期的提取时间和金额有什么要求?
答:签订购房合同后2年内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期房款。
问:提取公积金付首期需要哪些材料?
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已支付的购房款发票、身份证件。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身份证件。
问:如果自己一个人的公积金不足够支付首付,可以请家人帮忙吗?
答:可以。职工的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付首期;职工首次购房,购买的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付首期。
问: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帮忙支付首付,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除了自己需准备相应的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关系证明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配偶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状况材料,直系亲属要提供户口簿等亲属关系材料。
如果配偶或直系亲属不是江门户籍或在江门市外购房,还需提供夫妻双方或直系亲属在户籍地或购房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问:准备好材料后,怎么办理呢?
答:可以通过“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以通过“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到附近的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
(江门日报记者 李银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