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有约28.5万名制造业“职业人”。他们,都是职业病的高危人群。
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数据显示,近10年,我市职业病发病例数虽有波动,但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尘肺病和职业性化学中毒仍为我市主要发生的职业病病种,严重危害着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职业病防治工作依然艰巨。
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国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为: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职业病防治是健康中国、健康广东和健康江门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对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蔡昭璐
主要集中在制造业 职业性噪声聋高发
过去10年,江门“职业人”最主要的职业风险在哪里?
“工业企业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比例大,呈行业聚集性。”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主管医师叶莲青表示,我市报告的职业病病例行业分布广泛,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病例数最多,占32%,其次是金属制品业,占15%。
据《江门统计年鉴2022》数据显示,2021年江门工业企业有近4.9万家,制造业的从业人员有约28.5万人。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岗位层出不穷,新型职业危害也在不断出现。但过去10年,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化学中毒仍为我市职业病高发病种。其中,职业性噪声聋病例占39.3%,职业性尘肺病病例占38.4%,职业性化学中毒病例占13%。2018年以前职业性尘肺病居首位,2018年起职业性噪声聋跃升为首位。
职业性噪声聋是指人们在工作过程中,长期接触生产性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感音性听觉障碍。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主治医师刘为华介绍,随着工业不断发展,存在职业性噪声的职业很常见,包括铆工、锅炉工、锤工、铲工、锻冶工、织布工、纺纱工、飞机驾驶员等职业。人长时间在超过85分贝的噪声环境中工作,会导致听力受损。
刘为华告诉记者,职业性噪声聋患者的增多,与企业的重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检查频率增加也有关系。她说,国家对职业健康检查越来越重视,劳动者的检查意识也逐渐增加。“职业性噪声聋具有隐匿性,早期不去检查很难发现。以前不检查,自然就不多,但并不代表就没有。”刘为华说。
多无特效治疗方法 采取防护措施尤为重要
目前,按照我国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法定的职业病共有十大类132种。其中,部分职业病的治疗效果不尽人意,有些职业病甚至可防不可治。职业病的防治上,“防”远重于“治”。
“有些防护用品使用时有点不舒服,劳动者使用不规范,甚至不使用,而用人单位又监管不到位,就会让职业病‘有机可乘’。”刘为华说。
对于职业性噪声聋的治疗,目前依然缺乏有效办法。症状轻的,脱离工作环境再加对症治疗可以康复。但对于噪声作业工龄较长、听力损伤严重的,治愈比较困难,极个别病例会留下终身残疾。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刘为华表示,积极采取听力防护措施尤为重要,噪声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听力防护器材,包括防声耳塞、耳罩或防声帽等;发现耳鸣、听力异常等症状时,及时就诊;从事噪声作业的劳动者要认真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定期进行纯音听阈测试,以便早期发现听力异常。
除职业性噪声聋外,职业性尘肺病同样不容小觑。
记者了解到,职业性尘肺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矿物性粉尘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无法逆转,不可根治。发病后,会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胸闷、呼吸困难、咳痰……随着病情的加重,肺功能会大大减弱,并引发其他并发症,需要长期就医,极大影响劳动者的健康和正常生活。
“职业性尘肺病不仅是我市第二大职业病,放眼全国,在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职业病中,职业性尘肺病仍排在首位。”刘为华说,石料加工、宝石加工、建材行业、铸造行业、机械行业的电焊作业、集装箱制造行业都是生产粉尘较多的行业。这些行业江门都有,有可能导致职业性尘肺病发生。
近年来,为提升全社会对职业病的防治意识,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和培训活动。据统计,2022年,全市举办宣传专题活动56次,参与人数超33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6万多份。
多方合力 保护劳动者健康和权益
如何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叶莲青说,唯有“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劳动者参与、社会监督”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有效地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出台实施相关工作方案,大力推动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我市以粉尘、噪声和化学性危害因素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持续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执法;开展职业健康定期评价相关工作,推动落实职业健康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我市职业健康水平。
“我市还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叶莲青介绍,通过专项治理,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员工的健康是企业无形的生产力,也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富。《职业病防治法》强调企业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刘为华表示,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还要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这是有效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手段。”刘为华说,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体检、离岗时体检和应急体检。
作为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举报。
□小贴士
1、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答: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需提供以下资料: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此外,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3、职业病救治费用由谁承担?
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一旦被确诊为职业病,患者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
如果用人单位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救治费用则由工伤保险部门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向当地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