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吕胜根 通讯员/林树俊) 4月25日,阳光农险江门中支成功出具江门市首笔广东省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同时也是阳光农险广东分公司首笔业务,为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升平村民委员会累计提供50万元风险保障。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加强野生动物致害预防控制和风险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我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和保险工作,助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在相关政府部门及上级公司的指导下,阳光农险江门中支积极探索拓展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责任类保险创新工作,推出广东省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承保区域内,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死亡、伤残救助金、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补偿金,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加大,野生动物种群呈逐步上升趋势,活动范围也不断扩大,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受到一定的危害。此保险的推出,降低了野生动物致害风险,有助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填补了行业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