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嘉敏 通讯员/台宣) 近年来,随着《让子弹飞》《除暴》《狂飙》等爆款影视剧上映,台山作为热门影视拍摄取景地越来越受到剧组的青睐。今年以来,在台山开机拍摄的各类影视剧共有7部。为更好地打造“天然摄影棚”招牌,促进当地影视产业发展,鼓励更多影视企业和机构落户台山,近日,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台山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下简称《措施》),进一步推动台山影视产业发展。
《措施》共十条,包含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具体措施。其中,《措施》的扶持对象适用于在台山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商事、税务登记,取得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和纳税,从事影视作品拍摄、制作、发行、放映,影视器材租赁,演员经纪,影视培训,剧本创作,影视基地运营,后期制作等相关业务的企业。《措施》所称影视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含短剧)、动画片、纪录片、网络电影、网络剧(含网络微短剧)等。
《措施》的主要内容包含七方面,分别有鼓励影视剧本创作和播映、鼓励影院繁荣发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影视产业园区、鼓励引进影视相关工业项目、鼓励影视剧组前来台山取景拍摄、鼓励影视专业人才引进。
《措施》是台山市人民政府在影视领域内制定出台的首个扶持措施,对促进台山影视产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将为台山影视精品创作、影视产业以及文旅产业发展带来一定促进作用,进一步推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示范区建设。
“作为一名电影人,我认为这一系列措施出台得非常及时,对于想来台山或已经在台山拍摄的影视企业和剧组来说是一个好消息。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加快推动影视产业在台山本地发展,有效促进本地影视产业专业化队伍建设。与此同时,影视产业的发展繁荣将大大带动本地旅游产业,提升侨乡城市品牌,为城市注入文化内涵与创新活力。”电影《故园飘梦》导演、台山故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伟年说道。
珠海光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负责人钟春田表示,台山制定出台扶持影视产业发展一系列措施,对影视工作者带来很大便利,将大大提高剧组拍摄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