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开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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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频繁登场
加快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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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热潮
扎实推动经济实现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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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8 月 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平将发放购车补贴,最高3500元
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热潮

    江门日报讯 (记者/严建广) 记者昨日获悉,为支持消费者在开平市内购买乘用汽车,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热潮,开平市将发放购车补贴。

    据介绍,此次补贴对象为7月15日至9月15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在开平市内购买乘用汽车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等(不包含财政供养单位)。补贴对象需在开平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乘用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乘用汽车、新能源乘用汽车),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二手车交易者不能参与本活动。

    据介绍,此次补贴标准为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乘用汽车,每辆车给予2500元资金补贴;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乘用汽车,每辆车给予3500元资金补贴。本次补贴总额为3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贴”原则,额满即止。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相同,则按照申请材料递交时间确定拨付顺序。

    消费者在购置汽车后,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完整的申请材料递交至镇(街)、管委会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其中,开平市户籍的消费者向户籍地镇(街)、管委会提出申请,非开平市户籍的消费者(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友人)向汽车销售企业所在地镇(街)、管委会提出申请。收到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对受理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补贴项目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补贴资金将按照有关规定拨付到消费者相应银行账户。消费者办理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22日。

    据了解,申请材料包括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身份证、购置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与车主同名银行账户、填写好的《2023年开平市汽车消费补贴申请表》。以企业单位名义申请的,需提交营业执照、购置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企业单位公户开户许可证(或盖章版的账户证明)、填写好的《2023年开平市汽车消费补贴申请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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