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舜同 通讯员/何家如 陈艺艺) 8月8日,记者从鹤山市司法局了解到,鹤山已在全部镇(街)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以科技赋能社区矫正工作,让入矫教育有温度更有精度。
据了解,家住鹤山市双合镇的陈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陈某某已怀孕7个月,行动不便,无法按时到鹤山市社区矫正中心报到办理入矫手续。鹤山市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决定对陈某某实行“上门入矫”。
鹤山市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利用移动平板式自助矫正终端机对陈某某进行身份证读取、人脸、指纹和声纹采集,并通过该终端机的语音识别、语音转写功能,将数据同步传输至广东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随后,工作人员将陈某某的基础信息和生物特征数据直接录入平台,陈某某在十分钟内就完成了电子信息化报到登记。
在完成入矫宣告后,工作人员使用远程心理辅助系统现场连线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以“拉家常”的方式了解陈某某的实际情况,并向她介绍鹤山市社区矫正中心的就业帮扶、解难帮困、心理辅导等措施,鼓励她以积极健康心态面对生活,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陈某某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的关心关怀,表示今后会遵纪守法。
据悉,为确保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的同时不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鹤山市社区矫正中心设有24小时自助矫正室,配备自助矫正终端、人脸识别门禁,全天候对社区矫正对象开放。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在自助矫正室自助办理报到登记、信息采集、日常报告、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登记、外出申请及销假、执行地变更申请和信息查询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