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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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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告知书,我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制度。

    据悉,我市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日常执法监管中,将合格证制度落实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作为重点检查事项,未按规定开具合格证或未查验合格证的,将由地方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

    根据告知书,合格证的开具要求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并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合格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从事食用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合格证后方可销售。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或“粤农合格证”微信小程序注册、购买(申领)电子版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行激活开具,或自行打印(印刷)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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