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张华炽 通讯员 张群喜 莫素琼
“从不懂法而犯法,到自己学法守法、向社会普法,这是社会给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让我们有了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我特别感谢和珍惜政府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能以自身错误的行为,为身边人敲响警钟。同时,我也将鼓起勇气,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这是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的肺腑之言,也是市司法局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缩影。为进一步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2023年开始,市司法局开始探索“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模式,通过专业社工机构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各类志愿服务,鼓励他们重新认识自身社会价值,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从而达到矫心正行的目的。
参加公益志愿服务融入社会
年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初期,新会区会城司法所在对年姐的走访、谈话中察觉到,她有着很重的思想包袱,充斥着羞愧情绪,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为此,会城司法所在持续做好对年姐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宣传,加强法治、思想教育的同时,与司法社工共同制定针对年姐的个性化帮扶方案。司法社工通过观察,发现年姐非常喜欢与老年人相处,曾多次自费到敬老院慰问,便建议年姐加入养老助残志愿服务队伍,为有需要的困难人士提供关怀服务。
年姐热爱这份“工作”,每周六上午都准时出现在居家养老服务站点,通过电话关心长者的生活和心情。几个月下来,年姐变得开朗起来,与长者建立了深厚友谊,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在一次公益活动中,年姐向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分享了自己有关志愿服务的感受,并感谢司法工作人员和社工给予她的帮助和引导。“以后回归社会,我一定继续做这么有意义的事情。”年姐表示。
点亮矫正对象“心路”
小吴入矫前刚满18岁,整日在家玩手机、打游戏或睡觉,生活颓废。刚入矫时,他态度消极,生活懒散,纪律意识淡薄。开平市沙塘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小吴家庭背景复杂,父母离异,母亲不忍心看着小吴跟随酗酒的父亲生活,于是接回小吴进行抚养。
司法所将小吴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定期走访和谈话教育,同时支持司法社工进行个案跟踪。司法社工多次上门对小吴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建立积极的生活态度,调节作息时间,珍惜年轻的美好时光。他们鼓励小吴参加义工活动,希望通过志愿服务活动改变他的生活方式,激发他回归社会的热情。
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中,小吴逐渐改变了态度,体会到帮助他人带来的快乐和归属感。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工鼓励小吴找到稳定工作,避免受到不良影响而再次犯罪。经过多次沟通和鼓励,小吴找到了一份工厂包装工作。上班一段时间后,他的精神面貌明显好转,脸上有了笑容。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依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据悉,购买服务的司法社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6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会公益志愿服务超过30场次,服务群众近2000人次,有效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