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通讯员/蒋乐) 近段时间,我市相继查处多起涉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案件,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目前,我市正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至11月12日。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各级安委办统筹协调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在专项行动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近期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蓬江区棠下镇某简易厂房疑似存在非法储存或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行为。9月27日晚,江门市、蓬江区两级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对该厂房进行核查,发现该厂房内存在各类化工原料、化工产品10吨,以及生产设备(搅拌缸)2个。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该厂房所有人进行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取证,认定涉事个人洪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执法部门拟对其依法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洪某的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执法部门已将案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市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非法生产、经营以及储存危化品等违法行为的安全风险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现存在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向属地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可以通过电话拨打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2350,或者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此外,也可以通过登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或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