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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函
规范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

    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曾文静)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布《关于“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的提醒函》(以下简称《提醒函》),要求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禁止无证无照经营、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规搭售等行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醒函》倡导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布简单、明晰的促销规则,并要求及时将相关规则明确提示和告知消费者,保证活动内容公开、透明。同时,杜绝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先涨后降”和“高标低折”等诱导欺骗消费者、以免责条款为由而单方取消订单、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

    《提醒函》要求遵守禁限售规定,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比如,禁止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禁止网红主播利用弱势群体及灾难事件等进行流量变现、卖惨式网络营销等行为,禁止销售含有色情、软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内容的商品等。同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广告中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依法依约积极兑现售后承诺。

    《提醒函》要求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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