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检察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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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为老百姓“撑腰”解难题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访民事支持起诉当事人。

    不懂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权?怎么要回被恶意拖欠的工资?针对诉讼能力较弱的民事纠纷当事人,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聚焦老年人、外来工等重点群体权益保护,精准靶向发力,从根本上协助老百姓解决各类急难愁盼问题。

    文/图 胡伟杰 蒋富铭

    案例一 引导当事人诉前和解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对所办支持起诉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均做到认真审查、厘清事实,对于有和解可能的,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其中,该院办理的黄某、梁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中,邹某骑着电动自行车配送外卖,未及时观察道路情况,行驶至某路段时与一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梁某两名车上人员身体出现多处不同程度的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邹某负本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但在住院治疗期间,邹某及其公司并未探望或赔偿损失,让黄某、梁某两位老人的生活雪上加霜。

    黄某、梁某属老年弱势群体,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不足,向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案件。结合黄某、梁某提供的关于事发时邹某正在配送外卖,穿着工作服的情况,检察官实地开展走访调查,确定邹某工作所在公司,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取当事人工商登记资料,仔细梳理案情,掌握相关事实和证据,明确外卖员邹某因过错侵害黄某、梁某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由于邹某事发时正在执行工作任务,该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黄某、梁某二人提起民事诉讼。同时,通过与当地法院的协调配合,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经诉前调解程序,黄某、梁某的所有损失都得到赔付,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案例二

    多方采集证据

    助务工人员维权

    “我们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又不懂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感谢检察院支持我们起诉。”吴某激动地向办案检察官表达谢意。事情要从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吴某、冯某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说起。

    2021年3月起,胡某聘请吴某、冯某等人在某度假村的私人别墅装修项目负责杂工、水泥施工等工作,吴某、冯某分别带班开工,胡某直接通过微信支付、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向吴某、冯某支付劳务费用。2022年9月开始,胡某出现拖欠劳务费用的情况。经吴某、冯某追讨,胡某签订欠条,确认一共拖欠吴某劳务费用21万元、冯某14万多元。

    经多次催讨劳务费无果后,吴某、冯某向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该院随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一方面,向吴某、冯某详细询问案件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其诉求和当前生活状况;另一方面,迅速向属地镇政府、恩平市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调取相关资料,及时确认欠薪事实和责任主体,核实欠薪金额,后支持吴某、冯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支持吴某、冯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多途径探索

    矛盾纠纷“最优解”

    上述案件是恩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缩影。近年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从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出发,切实解决“维权难”的问题。

    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该院多角度、多方式谋划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针对当事人提出支持起诉申请的案件,均在第一时间对申请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同时,帮助其收集固定重要证据,通过充分的调查核实精准提出支持起诉意见。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是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部分。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让支持起诉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切实保障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真正为民解难题办实事。

    【阅读延伸】

    ●什么是民事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者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其起诉。

    ●什么主体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城乡扶贫对象等,无力、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的;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提起诉讼确实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申请支持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支持起诉,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请求;

    (四)申请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

    ●人民检察院能为申请人做什么?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可以向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协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等,当事人有和解意见的,可以引导当事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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