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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2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试点之力”造“江门样板”
江门市行政执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启动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谭学斌) 11月21日,江门市行政执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启动活动在我市举行。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徐志群,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陈春生,市委常委、副市长措旺拉姆参加活动。

    今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将《广东江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列为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江门指引”正式上升为“全国标准”试点,同时也是全省唯一一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单位,为全省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辟了新的路径。

    徐志群对江门近年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江门市高标准高质量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被列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希望江门市以入选国家级试点项目为契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挖掘基层行政执法改革经验,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经验参考。

    陈春生表示,近年来,江门市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创新,编印的“江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在全省推广运用,为全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了“江门样板”。希望江门市以此为新的起点,按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试点工作,在标准化助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道路上打造更多“江门样板”。

    措旺拉姆表示,全市上下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上下联动,共同推动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通过发布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调整目录清单,实现行政执法职权“放得下、接得住、有监督”,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落实。纳入试点实施的乡镇(街道)要把握机遇,配合开展好试点工作,用两年的时间,深化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探索出行政执法职权下放乡镇(街道)助力基层治理的“江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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