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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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向首届“良渚论坛”致贺信
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
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认定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扎实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新开通运营两个收费站和一对服务区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推动江门高质量发展
《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 交流合作促进条例》公布
守宣传初心 奏时代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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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2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2023年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认定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发挥总部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形成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我市于近日开始2023年江门市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将获得一系列政策支持。

    今年,我市印发《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将总部企业分为综合型总部、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和成长型总部。其中,新引进的企业达到江门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连续五年按企业对本市综合效益贡献的50%予以奖励,综合型总部企业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区域型、功能型、成长型总部企业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据了解,此次总部企业认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我市将落实专人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线下书面申报材料准备工作,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各县(市、区)“线上线下”审核工作需于12月11日前完成,后续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此外,对于已认定的总部企业,我市还将定期复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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