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张平 林子晴) 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实施《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的工作方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实施细则》,计划于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系统正式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改革。
近年来,江门法院不断完善案件管辖和审判程序协调机制,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据悉,“三合一”改革实施后,由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审结的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的上诉案件以及辖区内属于本院管辖范围内的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的归口审理工作;新会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江门市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机制运行成熟后,新会区人民法院将实行对全市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集中管辖。
下一步,江门法院将在深入开展“三合一”改革工作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和审判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