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谌磊 杨光明
通讯员 骆伟华
“之前内心很复杂,付出这么多心血,如果最终要被组织追究责任,恐怕以后有类似的创新工作,都不敢大胆放手去干了。感谢组织给予我们容错免责,打消我们的思想顾虑,让我们今后更加敢于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日前,得知鹤山市纪委监委对自己的工作失误给予容错免责,鹤山市某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如释重负地说。
今年3月,鹤山市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鼓劲,提振干部精气神,助推鹤山高质量发展。鹤山市委明确指出,建立容错机制,不是无原则、无底线地包容,关键是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无禁”还是“严禁”,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坚持严管厚爱
该容的大胆容
催生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我们在实施容错免责过程中,遵循‘六看’甄别标准,即看主观动机、看客观条件、看程序方法、看性质程度、看后果影响、看纠错态度,准确把握具体情形,对该容错的大胆容错,不该容错的坚决不容。”鹤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必须严把容错免责纪法底线,防止拿容错当‘挡箭牌’、搞纪法‘松绑’。”
今年以来,鹤山市纪委监委、鹤山市委组织部把鹤山市委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截至目前,鹤山市共为17名干部容错,其中提醒谈话9人,谈话提醒1人,诫勉1人,免于处理6人,切实把“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到具体案例上,催生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此前,鹤山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单位根据上级部署,抢抓时间节点促项目“上马”,导致程序不完善的问题。核查中没有发现存在牟取私利和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符合《意见》“不予或免予追究责任情形”中“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江门、鹤山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中,为推动发展,开拓进取、主动履职,出现偏差或失误的”情形,鹤山市纪委监委经综合研判,决定由该单位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容错免责机制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在工作中探索创新、敢试敢闯更有底气了。”鹤山市某镇某村委会主任也是容错免责的对象之一。据悉,该村委会主任考虑疫情期间物业难以出租,于是调低物业出租底价,将整栋物业出租事项提交镇“三资”平台,以吸引更多人竞拍。为能尽快出租,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鹤山市、镇两级纪委经核查并综合研判,该村委会主任在开展工作期间不存在牟取私利行为,符合《意见》“不予或免予追究责任情形”中“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民生实事中,因大胆履职、攻坚克难,出现失误但能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情形,决定由镇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该村委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把容错免责要求贯彻到村级,融入基层治理。
坚持容纠并举
注重分析补救情况
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意见》还强调‘有错必纠、有过必改’。”鹤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没有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也是容错要考虑的前提。”
如,鹤山市某单位涉嫌违规使用公款解决托管单位工作人员居住需求的问题,鹤山市纪委监委经深入核查发现,其初衷是为更好完成鹤山全市有关工作任务,且该托管单位正值筹建阶段,聘请的工作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在鹤山市暂无居住场所,需经培训才能上岗,当中不存在牟取私利或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情况,被发现后也采取了积极挽救措施,有关情况符合《意见》“不予或免予追究责任情形”中“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江门、鹤山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中,为推动发展,开拓进取、主动履职,出现偏差或失误的”情形。鹤山市纪委监委经综合研判,决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单位在资金审批、费用报销、大额支出等流程上,严格对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落实。
坚持宽严相济
该从轻减轻的依规依纪依法
从轻或减轻处理
“除了规定适用不予或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以外,我们还将依规依纪依法能够给予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也纳入了《意见》范围。在审查调查阶段,我们也注重剖析相关问题是否能够从轻、减轻处理。”鹤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例如,鹤山市纪委监委在审查某村党支部书记违反群众纪律案件时,发现该行为符合程序要求,出发点是为增加集体利益,且当事人在接受审查期间主动配合,如实说明违纪事实,村委会也积极配合退回违纪所得,根据相关党纪法规和《意见》“适用从轻、减轻处理情形”中“失误、错误发生后,能够诚心悔改,主动向组织说清情况,积极配合责任调查工作,态度诚恳,主动承担责任的”情形,能够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当地镇党委启动容错程序,对该名违纪对象减轻处分,由原来的“党内警告”减轻为“诫勉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明确,容错免责的实施主体为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其他具有问责追责职能的部门,可以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容错免责。
为鼓励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履行容错免责主体责任,鹤山市在本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设置专项,对主动开展相关工作的予以加分,推动2个单位党组织自行对4名干部开展容错免责。
鹤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鹤山还将研究出台党委(党组)容错免责工作程序指引,对“谁容错纠错、怎么容错纠错”明确一张行之有效的“流程图”,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动研判是否存在容错情形,对符合条件的,同步启动容错程序,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容错免责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容纠并举,使鹤山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我们将继续联合鹤山市纪委监委,持续压实压紧鹤山各级党委(党组)容错免责主体责任,切实把容错免责机制落到实处,为干部干事创业松绑、减负、降压。”鹤山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