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近日,由市城管局主导、市东湖公园管理所负责牵头起草的江门市地市级地方标准《城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并实施,旨在推进城市公园精细化和品质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园行业综合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目前已建成各级各类城市公园480多个,基本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
《规范》适用于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城市公园名录的公园绿地(非财政资金核拨养护的其他公园也可参照执行),规定了江门市城市公园的分类、分级、管理、抽查考评及信息化、智慧化等相关要求。
《规范》更加明确了各类城市公园的主要功能和内容、管理要求和目标、自身定位和服务、养护标准和要求,有利于促进各公园个性化发展。同时,城市公园的分类分级管理不仅考虑到全市公园行业的整体发展,也兼顾了全市城市公园管理的实际状况。
该标准的实施为今后公园进一步推进建设、加强管理奠定了基础,有利于进一步擦亮江门“公园城市”品牌,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高质量发展增绿添彩。